我国古代特殊婚姻
www.110.com 2010-08-04 17:29
选婚 古代王公贵族为满足个人的奢侈腐化的生活,选民间美女婚配,最典型的是皇帝选天下美女而为妃、嫔等。
罚婚 古代的刑法是一人犯法累及“九族”,一个男人犯了罪,他的妻子也不能幸免。统治者把犯人的妻子强行断给自己的奴隶,这就是罚婚。
赐婚 古代统治集团的首领为了笼络下臣,把美女赏赐给有功之臣,与之完婚,以使臣死心踏地为他们效劳。
收继 古代妇女是没有人格和自由的,丈夫死后,由丈夫本房亲族的人接替其丈夫的位置,称为收继。有同辈的收继和不同辈的收继两种。
赠婚 统治阶级为了缓和与外敌的矛盾,往往采取和亲政策,这就是所谓的赠婚。“昭君出塞”就是典型的一例。
继婚 姊或妹死后由其姊或妹继嫁给其夫,结成,这种婚姻即是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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