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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冒充房东收万余元房租
www.110.com 2010-09-07 17:35

近日,市民孙先生到位于古北社区的出租房收取房租时发现,这里已经换了新房客,更让孙先生吃惊的是,该房客称自己刚刚交了10个月的房租和1000元押金。原来,以前的租房客周某冒充房东将房屋租了出去,并收走了1万余元房租和押金。孙先生拨打周某电话时,发现其手机已停机。
  孙先生说,租房者周某3月份租下了该处房屋。后来,周某声称其母病重要回老家,并承诺6月1日前交齐房租,后来一直没动静,他遂到出租房查看,才发现房屋已经被“转租”。

  经了解,周某在4月份曾将该房转租给李某,并收取了4800元钱,20天后以单位要收回房屋为借口让李某搬走,当时仅退还李某500元钱,承诺等些日子退还剩余部分。随后,周某又将房屋租给了栾某夫妇,并收取10个月房租和押金共计6000元。随后,他们就联系不到周某。

  李某和栾某报警后,警方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周某的妻子寇某。寇某称两人因家庭矛盾闹离婚,所以就把房屋转租出去了,所收的钱都被周某拿走了,她不知其下落。后经多方努力,寇某退还了栾某、李某等人的押金及部分租金。

  环翠区房管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介绍说,租赁房屋应该到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并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房屋转租一定要取得房东的许可,租房者也要仔细查看房产证、房东身份证等证件,以免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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