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革命军人久无音讯其配
www.110.com 2010-06-30 11:03
山西省人民法院:
襄垣县人民政府1953年5月30日给军委总政治部23件公函,已由该部转请我院处理。并提出意见说:“……用例稿填写的……信很多,因填写简单不清,使我们很难处理。同时这样潦草的整批处理将会引起不良的后果。”
我院意见,关于革命军人王双喜、张庆民等23个同志,久无音讯,他们的配偶要求离婚问题,应遵照中央内务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与军委总政治部1953年6月15日《关于多年无音讯之现役革命军人家属待遇及婚姻问题的处理办法》认真调查处理。同时应重视军委总政治部意见,作调查工作时,务须一个一个的详细说明无音讯的军人参军年月、地点、部队番号、平素与家属的通讯情况,由何时在何种情况下断了音讯等,认真负责办理。希你院转告该县为要。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革命军人因久无音讯其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革命军人阎金乾等三人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对军人婚姻问题处理办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向外国送达涉外行政案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破产工商户拖欠保险费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管制刑期计算问题的复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现役革命军人婚约经双方协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革命军人与转业军人离婚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止革命军人配偶伪造证件骗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离婚后妇女带产问题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现役革命军人未婚妻非法结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现役革命军人婚约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现役革命军人婚姻问题的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五代以内旁系血亲可否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华侨眷属与华侨离婚问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