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夫妻难沟通 婚姻被判无效
www.110.com 2010-08-26 15:01
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一起“夫妻”两人均精神不正常,“妻子”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作出婚姻无效的一审判决。
原告黄某(女,二级智力残疾人)与被告徐某(精神不正常)经人介绍相识后,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于2008年1月3日在安乡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结婚后不久,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引发矛盾,原告遂回娘家居住,被告一直未接,致使原告一直在娘家居住。2009年原告黄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徐某“离婚”,后经本院及当地基层组织调解,双方和好,原告撤回起诉。之后的半年多时间内,被告徐某仍未将原告接回,原告黄某遂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徐某“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系智力残疾人,对事物缺少判断能力,不知自己行为的后果,尽管是成年人,但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实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完成,其法律后果是无效的。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文章
-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和无效婚姻制度
-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和无效婚姻制度
- ·表兄妹结婚成夫妻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 ·无效婚姻涉财产分割 法院分别出裁判文书
- ·过年意见不统一引发婚姻危机 警惕出现冤家夫妻
- ·婚姻理应自由 “忠诚协议”无效
- ·婚姻协议限制离婚无效
- ·婚姻存续期单方赠房产法院判决无效
- ·私自将住房转让女儿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不容侵犯
- ·丈夫将夫妻共有房屋无偿卖给母亲被判无效
-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 ·对婚姻法关于夫妻债务规定的检讨
- ·论夫妻债务——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
- ·婚姻存续期间,哪些债务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
- ·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夫妻间借款合同效力问题
- ·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予第三者无效
- ·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
- ·新婚姻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 ·杨致祥等诉杨英祥等单方赠与夫妻共同财产无效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无效婚姻和事实婚姻的区别
- · 什么是无效婚姻?在什么情况下婚
- · 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 · 死后也可宣告婚姻无效
- · 无效婚姻或可撤销的婚姻可以离婚
- · 浅谈无效婚姻的处理
- · 对无效婚姻的法律思考
- · 无效婚姻制度分析
- · 论无效婚姻
- · 《婚姻法》中对无效婚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