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非洲在法律方面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各国仍普遍适用习惯法,不少国家还保留或成立专门的习惯法法院或类似法院适用习惯法,这与世界上其他大陆相比,是独一无二的。因而,很有必要对非洲习惯法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非洲习惯法从时间上划分,大致可分为前殖民时期、殖民时期和独立以后三大时期,但从其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来说,非洲习惯法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弗兰西斯·斯奈尔和西蒙·罗伯茨等人认为非洲习惯法是近代的产物,“非洲习惯法”这一概念是殖民时期的一种创造而不是前殖民主义的产物。在欧洲殖民者侵占非洲后,将殖民者国家的法律,移植到非洲,为了与非洲本土法相区别,便将其称做“非洲习惯法”。笔者认为,非洲大陆并没有一种统一的习惯法,而且在一国之内也不只有一种习惯法。非洲习惯法是非洲大陆各民族、各部落习惯法的统称。它们都源于非洲本土习惯,彼此之间也有许多相似之处,故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非洲习惯法系。非洲习惯法的内容很丰富,除对商法几乎未作规定外,在家庭法、和土地租赁法等领域能自成体系,而且在其他方面也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广泛地存在:现代非洲国家都接受刑法应当成文化的原则,在一些国家尽管刑事习惯法被废除,民事制裁仍保留。非洲国家一般认可五种形式的婚姻:根据或条例结婚的婚姻、根据地方习惯法结婚的婚姻、根据穆斯林法结婚的婚姻、根据印度教法结婚的婚姻、根据基督教规结婚的婚姻。目前非洲国家很难以单一的婚姻制度取代各种不同的婚姻制度,因而婚姻习惯法成为非洲习惯法的主要内容。非洲习惯法特色之一是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比较多。主要有关于权、纹身和割礼等规定。继承法与婚姻法密切相关,但继承方式的确定不只取决于婚姻的种类,而与生活方式和死者的遗愿也相关。许多非洲国家现存的继承法适合各种特殊情况。习惯法和一般法在关于土地所有和转让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法律冲突严重。非洲习惯法认为土地是公有的,不承认土地买卖,只允许土地租赁,因而习惯法中的土地法主要是关于土地租赁的内容。习惯法中的合同法也包括某些对价因素。习惯法中有一些特别的或简易的合同形式,如婚姻合同、借贷合同、服务合同等。合同原则也强调诚实、平等、公平。
非洲习惯法的效力是指非洲习惯法的适用范围,即它在什么样的效力范围内生效。在殖民时期,欧洲殖民当局以成文立法形式对习惯法的适用加以规定。这些规定大致分为三类情况:第一类规定,法院对审理非洲人之间的民事纠纷案有义务适用习惯法;第二类规定,上级法院在审理当事人是非洲人的案件中接受习惯法原则的指导;第三类规定,审理当事人是非洲人的案件,法院可自由选择适用习惯法。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美国纽约州离婚管辖权相关法律条文的翻译
相关文章
- ·非洲习惯法初探(下)
- ·非洲习惯法初探
- ·非洲习惯法初探(上)
- ·尼日利亚习惯法仲裁初探
- ·朱伟东 :南非《承认习惯法婚姻法》简述
- ·朱伟东 :南非《承认习惯法婚姻法》简述
- ·试论作为国际法渊源的国际习惯法
- ·知识经济时代的习惯法问题
- ·论商人习惯法及其适用
- ·对三块“生态碑”的习惯法解读
- ·对凉山彝族习惯法的初步研究
- ·浅析习惯法与民间法的异同
- ·黄彤:典权的习惯法基调
-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商事习惯法的法律适用
- ·竞业禁止纠纷审判问题初探
- ·保护传统文化 17个非洲国家签署知识产权协议
- ·违章500多次 “霸王车”源于习惯性违法执法
- ·就业歧视立法规制初探
- ·入世后我国的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保护初探
- ·富二代变负二代破产富翁儿子非洲当建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