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考驾照条件放宽
www.110.com 2010-08-09 13:31
更多残疾人驾车梦圆
随着的日益普及,机动车技能已成为市民生活的基本技能之一,越来越多的残疾人也需要驾驶机动车。111号令放宽了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要求,增加了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允许有听力障碍的人员申请,放宽了对驾驶小型汽车手指条件的限制。
在下肢方面,111号令规定:左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C2);右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双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
在手指方面,进一步放开了右手拇指和手指末节的条件规定,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在听力方面,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相关合格标准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相关文章
- ·附加条件多 残疾人投保要“斩件”理赔
- ·河南五类残疾人可申请考驾照
- ·北京首批残疾人驾照下发 深圳社保覆盖全部户籍
- ·残疾人驾车可先上牌再备案
- ·1700名残疾人报名学驾照
- ·解读新规“五类残疾人将可驾驶机动车”
- ·中国残疾人就业立法及其实施状况
- ·拖欠残疾人工资来“爱国”合适吗?
-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
- ·一企业高薪招进残疾人欲享“福利企业”减免税
- ·湖南调整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
- ·外国残疾人能否收养中国孩子
- ·残疾人如何订立遗嘱?
- ·残疾人自谋职业可获社会保险补贴
- ·社会保障部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
- ·残疾人保障法第九章——附则
- ·残疾人保障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 ·残疾人保障法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
- ·残疾人保障法第六章 社会保障
-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章 文化生活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