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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修改前 上海私募聚首吁“由妾转妻”
www.110.com 2010-07-26 16:42

 “最近一段时间,上海私募界聚首关心的事情就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改,名不正、言不顺,大家希望先扶正。”昨日上午,上海一资深私募人士告诉记者。在另外一位深圳阳光私募基金经理看来,现在私募基金的地位和公募相比,有趣的比喻是妻与妾,小妾的地位非常尴尬,现在阳光私募已经比较规范,立法更多的是“正名”。

  证券的事情却由银监会来管理

  “起草小组之前曾经到我们这里调研,广泛听取私募行业的意见。”昨日下午,深圳私募业界一资深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工作正在进行。

  据了解,针对私募基金规范和发展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起草工作于上月正式启动。起草组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担任组长。目前,起草组已经开始调研工作。

  “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于2004年6月1日正式施行,之前曾经有关于私募基金的内容,但因为当时行业刚刚处于一个发展的初期,所以给拿了出来,近两三年,行业发展迅猛,监管层重新考虑把私募基金纳入其中。”上述人士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阳光私募基金的产品数量超过200只,其资金管理规模已从去年年初的不足50亿元发展到超过300亿元。就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阳光私募来说,主要通过信托的方式进行。

  “证券投资本来是属于证券的事情却由银监会来管理。”深圳一私募基金经理表示,这中间也涉及“身份”问题。

  “中国的国情是,如果没有认为合法,大家都倾向于认为是非法,这和国外恰恰相反,从这个角度来说,立法非常有必要。”深圳金融协会秘书长李春瑜说。

  深圳龙腾资产董事长吴险峰有个形象的比喻,当前的私募更像是妾,小妾总希望被“扶正”。

  上海私募行业非常关注这一身份的问题,有一资深私募的话说是“名不正则言不顺。”“此外,如何把阳光私募与山寨私募、江湖私募区分开,也是大家关心的话题。”该资深私募表示,去年大跌过程中,虽然一度有阳光私募暴跌,但是行业发展非常健康,而江湖私募就乱象丛生,纠纷不断。

  “现在的阳光私募已经非常规范,规模也已经起来,如果在法律的框架上框起来,给一个发展的空间,是大家的夙求。”上述上海资深私募说。

  私募建言适当减少中间环节

  “没有立法限制了私募基金的规模,对募集资金等方面带来一些困难。”吴险峰告诉记者,国外的对冲基金可以通过投资银行或者券商的渠道去募集,但在国内根本不可能。

  “这个行业现在必须通过信托来做,本身有点不伦不类。”吴险峰说,他希望立法能够把具体的一些环节写清楚,比如具体到运作方式,如果减少了信托这个环节,比如直接通过券商或者公募来发产品,应该会减少很多麻烦。

  曾经在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的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李振宁对这一问题非常关注。“证监会现在正式认可的私募,一个是券商的私募,一个是公募基金做私募。我认为这还不够,因为券商和基金的私募只是一个方面,某种意义上带有垄断色彩。从私募基金来说当然美国是监管太松了,我们是缺乏法律地位,我们要把这个事业发展起来的话,还应该把政策汇集到一般的投资管理公司中来。其实现在也很简单,我们的阳光私募也已经做了一些工作,通过银监会的监管他们做得已经是比较规范了,这样经过三五年的时间,一些做得比较好的阳光私募也可以把公募做私募的政策惠及他们”。此前,他接受某财经网站采访时如是说。

  尽管多数私募对立法表示肯定,但也有不同意见者。“中国的很多事情是一管就容易管得很死,现在的阳光私募本身已经很规范了,立不立法意义没那么大,如果真的像公募基金经理一样天天被监控,那日子也不好过。”深圳一私募基金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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