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合同法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矛盾的无固定期限合同
www.110.com 2010-07-13 16:54


  员工丙在C公司工作已满10年,本以为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终于可以与公司签无固定期限的,捧“铁饭碗”了,可公司却担心签后套上了枷锁,发生纠纷时无法与丙,于是公司玩起了迂回战术,只希望与丙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丙非常气愤,但考虑到不续签合同就没有工作,生活没有保障,况且自己的工作没什么技术性,人人能做,只得与C公司续签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那么,员工工作10年以后,公司与员工签订是必须的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员工真的就是捧上“铁饭碗”了吗?公司真的就无法与员工解除合同了吗?
  专家解析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准则
  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立法本意是为了保护老员工的利益,防止某些单位只利用员工的“黄金年龄”,侵犯老员工的权益。但实践中却普遍存在另一种现象,即员工迫切希望、强烈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却处处提防与劳动者签订。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