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责任人不明确,有关待遇由谁支付(2)
www.110.com 2010-07-05 16:01
仲裁结果:
仲裁委员会裁决:申诉人从1997年1月19日至1997年12月19日的原来津贴人民币13200元,前期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人民币680元,后期治疗手术费用5000元,三项合计人民币18880元,分布由被诉人承担90%,由第三人承担10%,在本裁决书下达后10日内支付给申诉人。
上述案例仅供参考,如和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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