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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2)
www.110.com 2010-07-02 17:50

 

第七条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主要依据和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其定量或定性评价;
(三)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包括建设及场地布置方面的对策措施,工艺及
设备方面的对策措施,劳动安全卫生工程设计方面的对策措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方面的对策措施,事故应急方面的对策措施及其他综合性措施);
(四)预评价结论和建议。

第八条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应做到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
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第九条 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遵守现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依据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完善设计,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对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负技术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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