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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单位老总逼她辞新工作
www.110.com 2010-08-24 15:47

    理由是违反公司的“”协议
   
     王小姐跳槽后不久接到了前公司老总的电话,她被要求立即辞职,原因是她违反了公司的竞业限制协议。可是王小姐说她怎么也想不起,她跟原公司还有这样的协议。
   
     去年9月份,男朋友在无锡给王小姐找了个工作,于是她向公司李总提出辞职,李总很爽快地答应了。王小姐领了最后一个月500元后,李总让她补写了辞职报告。无锡的工作并不合王小姐的意,不久她回到南京,在人才市场上找了一份新工作,工作内容和以前大抵相似,从事空调维保业务。不久,她突然接到李总的电话,称她违反了公司的“竞业限制”协议要立即从新单位辞职,不然就登报曝光。
   
     据王小姐称,去年12月15日,她还是到了新公司上班。没几天,以前的老同事张成约她出来吃饭,席间张成对李总要登报的事很是气愤,两人越谈越投机便相约互相介绍业务。岂料第二天,李总就指着她跟张成的录音说:“你泄露公司,马上辞职,否则我会登报声明。”果然,今年1月10日,李总登报说明,王小姐不守诚信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希望空调用户不要跟她合作。
   
     仲裁过程中,公司拿出聘用合同、员工守则和王小姐的辞职信,证明员工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而员工守则上有“竞业限制”规定。辞职信上也写着今后不能从事空调维保工作。对此,王小姐则称,所谓员工守则她从没见过,辞职是老总同意的,怎么变成了违约。王小姐的律师说,根据《江苏省条例》,员工和企业双方同意、明确后才能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企业不能单方制定。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后企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总报酬的三分之一,否则协议失效。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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