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规 > 劳动综合法规 >
卫生部、公安部、国家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放射
www.110.com 2010-07-02 15:41

  自一九七九年卫生部、公安部、国家科委重新发布《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来,全国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有所加强。各地卫生、公安、科委等部门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本地区从事放射性工作单位普遍进行了检查;对部分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监测;摸清了本地区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和所用品种、数量,生产、使用及其防护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单位重新发给了《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对防护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改进意见。绝大多数的省、市、自治区,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了实施细则,明确了职责范围,加强了监督管理;还举办了防护专业班、进修班,普及了卫生防护知识,提高了业务技术水平和防护管理水平,促进了放射防护工作的开展,使放射事故明显减少。但问题仍很严重。自一九七九年四月实行《管理办法》以来,先后发生了十八起较大事故,如一九七九年七月,长庆油田野外测井时,放射源因无人看管而丢失,使二十二人受到照射;七月至十一月间,华北七所放射性同位素库房六次被盗,作案者十二人,盗走铅罐七十六个,使一些住宅受到放射性污染,人员受到照射;十二月北京四○一所一司机,擅自在运送同位素专车上,代为私人运建筑材料,途中又随意将车停在公共场所,因无人看管,致使十一个放射源被盗,至今查无下落;今年九月,上海原子核所发生的放射事故,致使一工作人员受到五百至六百拉德(近致死剂量)照射的伤害。放射事故和案件的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部门和单位,对放射防护工作重视不够,对《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有的部门至今还未转发);对放射防护工作督促检查不够,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设施差、维修管理不善;有些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违章操作或失职等。

  为了进一步做好放射性卫生防护管理工作,杜绝或减少放射事故的发生,确保放射性工作人员和广大居民的健康与安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一切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的单位都适用。各级卫生、公安部门要积极做好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防护工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省、市、自治区主管放射卫生防护的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对忽视人民健康,拒不执行《管理办法》的单位,要严肃进行处理。

  二、各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的单位,希望在今年内对《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再普遍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采取措施,消除一切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要求各单位年底把本单位执行《管理办法》的情况报当地卫生、公安和科技部门。

  三、建立放射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今后凡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卫生部门和公安保卫机关调查处理。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应予处理,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究责任。对放射性物质被盗、丢失案件,各地公安保卫机关和卫生部门应列为重大案件,抓紧调查侦破,并追回盗、丢的放射性物质。

  四、严格订货手续。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都要事先向当地卫生、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许可登记证”手续;科技等有关部门应按订货单位“许可登记证”上许可的范围审核其订货计划;凡无“许可登记证”的单位,一律不予订货,不得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

  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即“每年年终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应将本地区的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工作向省、市、自治区和卫生部报告一次,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望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遵照执行。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