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收费标
www.110.com 2010-07-05 12:59
人事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
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函》(人计函[1994]16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同意人事部门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收取印制、发放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发给考生每本收费4元(包括证书的印制费、运杂费和损耗等)。其中,人事部可从证书费中每本提取2元8角用于制证开支。
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乙种考试,对考试合格的考生发放证书的收费亦可比照此标准执行。
相关文章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收费标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部分专利收费项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暂住证卡收费标准有关问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
-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证
- ·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收费有关问题
-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知识产权海关保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
- ·云南省计委、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
-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保险业务监管费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
- ·国家计委、交通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 ·国家计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对营运人力
- ·国家计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合同鉴证费有
-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问题的
-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