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规 > 职业培训等法规 >
电气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www.110.com 2010-07-05 12:59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电气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结合电气工程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下同)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三、电气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四、在本评审条件中电气工程专业划分为:电机与电器、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3个主要分支专业。

  (一)电机与电器专业包括:

  1、各种电机及变压器类。

  2、各种电器,含接通和分断、控制、切换、检测、保护等电路的电器、电气装置与设备等。

  3、其他电气设备、工具、器件,如:电动工具、电加工设备、电加热设备、电光源、电池、日用电器和电力电容器等。

  (二)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专业包括: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技术、工厂供电系统(含发电、变电、输电和配电与控制技术、电力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源技术(直流电源、变流电源、变频电源)等。

  (三)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专业包括:电线电缆、导电材料、半导体材料、电绝缘材料和其他电介质材料、磁性材料、超导材料等。

  五、适用范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电气工程技术及电气设备、工具、器件和设备的研究、设计、工艺、制造、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与应用,以及与其关联的其他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

  六、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4)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5)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奖的获得者。

  3、获得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资格。

  七、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一)外语要求

  1、申报工程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字符的能力。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5000字符的能力。

  (二)计算机要求

  1、申报工程师资格者,必须能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完成信息的收集、处理,并能提供给本单位使用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者,必须能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能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工作。

分则

  八、电气工程专业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较全面、系统地掌握电气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①电机与电器专业:

  电工基础、电路原理、电磁场理论、电弧理论和应用、电磁测量、电子技术基础、高电压工程、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振动与测量、工程动力学、可靠性原理、优化原理、计算方法、计算机原理及应用、热工学和电化学等。

  ②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专业:

  电工基础、电路原理、电机学、电器学、电子技术基础、工程力学、机械设计、数字电路控制、现代控制理论、反馈控制理论、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自动控制原理、电子测量技术、仪表与检测、电力半导体器件原理与测试和电力电子技术等。

  ③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专业:

  电工基础、材料力学、工程力学、高分子化学及物理、有机化学、电化学原理、表面及胶体化学、金属学、半导体物理学、电介质物理、电介质化学、光缆和非晶材料等。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

  ①电机与电器专业

  电机学、电机设计、电机结构学、电机制造工艺学、电机电磁场、电机过渡过程、电机量测、电机系统故障诊断、电器原理及应用、电器结构设计、过电压及其保护、电机电气绝缘、电气设备设计、绝缘结构设计与工艺、化学电源、电池工艺原理、电力机车及控制、电光源原理、电子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和微机原理与应用等。

  ②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专业:

  电力拖动与自控系统,过程控制与自动检测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最优控制原理及应用、可编程序控制器的原理与应用、计算机仿真技术、交流电机调速系统、传感器及应用、机电一体化控制技术、工程控制论、电力电子技术与运动控制系统(包括微特电机)、工厂供电和技术经济与价值工程等。

  ③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专业:

  电缆材料、电缆工艺原理、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绝缘材料工艺原理、绝缘材料测试技术、绝缘材料生产过程及设备、固体绝缘材料、高分子材料、半导体材料学、磁性材料学和超导电材料等。

  (3)熟悉与电气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4)了解本专业及相关电工产品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

  (5)了解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专业知识,并基本了解其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如:从事电机与电器专业的人员,应了解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专业、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专业的有关专业知识。

  (6)一般地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7)一般地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

  2、工作经历和能力

  (1)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曾独立完成或直接参加完成过比较复杂和一般技术难度的工程技术项目工作的全过程。

  ①从事电机与电器专业的人员,能承担一般电机、电器的研究、设计和工艺等工作。曾完成过普通中小型电机、或大型电机的重要部件、或普通继电器、高低压接触器等电机或电器的研究、设计和工艺等工作。曾完成过电、磁、热、结构和强度计算,编制有关技术文件。能根据一般电机或电器产品设计的总体方案提出产品结构工艺性、经济合理性的评审意见,进行工艺方案设计及工艺设计等工作。

  ②从事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专业的人员,根据工艺要求曾独立完成过一般技术难度的电力拖动控制系统或生产过程自动控制系统的研究、设计等工作,如:经济型数控制机床进给随动系统、单回路过程控制系统,一般复杂的直流闭环调速系统、使用单板机或可编程序控制器的自控系统等的研究、设计等工作。

  ③从事电线电缆及电工材料专业的人员,曾完成过产品设计、材料选择、结构用量计算及测试、工艺方案设计等项工作;或曾完成过一般复杂产品设计方案论证及工艺性分析与审查,或解决试验中出现的质量与技术问题。

  上述专业人员应曾独立完成或直接参加完成过以下一项工作,并撰写技术报告:

  完成过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的部分研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等工作。

  完成过一项以上对行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项目或系列产品的部分研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等工作。

  完成过一项以上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的部分研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等工作。

  完成过二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或比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等工作的全过程。

  (2)能正确运用与电气工程有关的通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3)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在所从事的技术工作中有一定程度的创新。

  (4)消化、吸收和掌握计算机应用软件,并能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工作。

  (5)具有一定的技术经济分析能力和初步的市场分析能力。

  (6)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总结的能力。参加过项目的立项调研、方案论证和实验研究等工作。

  (7)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地进行工作。

  3、业绩与成果

  (1)在独立承担或直接参加完成的项目中,作出以下贡献之一者:

  ①完成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②完成一项以上的研究、设计项目(含制订技术标准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等),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创造性或新颖性。

  ③完成二项以上有一般技术难度和比较复杂的技术项目(含制订技术标准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等),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④完成的项目获得过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获得过二项以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新产品奖等专项奖励。

  ⑤提出一项以上科技建议,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

  (2)著作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直接参加撰写过二篇以上本人直接参加项目的技术报告。技术报告要求调研、设计和测试的主要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公认具有一定的价值。

  ②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论文应反映其技术水平和写作能力。

  ③作为主要作者或译者出版过一本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④作为执笔者参加过教材或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完成过一万字以上的编写工作量。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熟练掌握电气工程专业的专业知识,并在某一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①从事电机与电器专业的人员,应熟练掌握电磁场理论、电机电器设计理论等专业知识。

  ②从事电力拖动和自动控制专业的人员,应熟练掌握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理论、传感技术、数控技术、电力电子与运动控制系统等专业知识。

  ③从事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专业的人员,应对气体、液体、无机固体和高分子绝缘材料的性能及制造工艺与设备有深入的研究,掌握各种绝缘材料电性能、理化性能的试验方法,熟悉电气设备的各种绝缘试验方法等。

  (2)熟练掌握与电气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3)熟悉本专业和相关电工产品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

  (4)基本熟悉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专业知识,及其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工业工程技术。

  (5)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

  2、工作经历和能力

  (1)具有比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过技术密集、技术难度较高或复杂的工程技术项目工作的全过程。

  ①从事电机与电器专业的人员,曾完成过相当于中小型电机系列产品、大型电机重要部件、中小型变压器系列产品、大型变压器重要部件、继电器或接触器系列产品等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等工作。

  ②从事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专业的人员,曾完成过相当于多轴数控的大型数控机床控制系统、多电机电力拖动变频调速的多辊连轧机控制系统或采用数百点输入/输出,并具有多种专用指令的可编程序控制器的复杂控制系统等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等工作。

  ③从事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专业的人员,曾完成过相当于大型电机主绝缘、高压输变电设备绝缘子或层压制品等成套绝缘材料的攻关和开发;或曾完成过耐高温绝缘油漆、层压塑料、云母、薄膜等新型产品的研究、开发;或曾完成过新型试验方法的研究,或新材料应用工艺参数的研究试验,并制订出材料应用工艺规范等。

  上述专业人员应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过以下一项工作,并撰写技术报告:

  完成过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等工作。

  完成过一项以上对行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等。

  完成过一项以上大型或二项以上中型工程成套项目主要部分的研究、设计、安装或调试等工作。

  完成过三项以上不同类别的、复杂的、难度较高的研究、设计或引进、消化、吸收项目。

  (2)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能力和一定的市场分析能力。

  (3)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技术工作有创新。

  (4)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工作。

  (5)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曾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技术任务。

  (6)能承担或主持制订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编写技术说明书等工作。

  (7)能组织、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工作。

  (8)能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技术审查、技术鉴定和产品验收等工作。

  3、业绩与成果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在完成项目的工作中,作出以下贡献之一者:

  ①完成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②完成一项以上大型或二项以上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完成三项以上难度较高的和复杂的技术项目(含制订重要技术标准和重要新技术推广应用等),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④完成的项目获得过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获得过二项以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新产品奖等专项奖励。

  ⑤提出一项以上科技建议,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并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

  (2)著作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独立撰写过二篇以上本人直接参加的省(部)级以上重要项目的技术报告。技术报告要求有学术观点,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和测试的主要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技术价值。

  ②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论文应反映其学术水平和写作水平。

  ③作为主要作者出版过一本学术、技术专著。

  ④参加公开发表的教材或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完成过三万字以上的编写工作量。

附则

  九、本评审条件所规定的专业理论知识,为国家教委和职称主管部门确认的教材,且应通过考核认定。

  十、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与成果、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十一、获奖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

  十二、本条件由机械工业部负责解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