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规 > 职业培训等法规 >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06年国家职业
www.110.com 2010-07-05 12:59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属统考报名培训机构:

  根据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部署,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中秘书(含涉外秘书)职业考试将取消模块考试方式,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单独计分方式。单科不及格的考生一年内可参加补考一次。外语考试不及格的考生可转为普通秘书,也可在一年内参加补考一次,参加秘书二级考试的考生须参加业绩评估考核。

  此规定从今年起执行。

  二○○六年三月一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