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纠纷 >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通知方可解除
www.110.com 2010-07-05 15:53

    根据《》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