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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几个问题
www.110.com 2010-07-12 15:30

  为什么要举办事业单位培训班?有四个方面的需要:一是提高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地位的需要;二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需要;三是纠正事业单位在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需要;四是做好事业单位第二轮年检工作的需要。

  一、关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几个要点

  这几个问题大家听起来似乎明白,其实并不清楚:

  1、什么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所称的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其特征具有服务性、公益性、知识密集性等。

  2、为什么要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不是哪个部门、更不是哪个人的主观意志,是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具体讲建立这个制度有六个需要:一是依法管理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把我国主要的社会组织明确为四种法人,即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并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252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从法律上给予了明确。二是“市场准入”的需要。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事业单位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客观上需要进入市场,这就需要具有能够的法人资格。因此,建立这个制度,使之取得受法律保护的“身份证”。三是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需要。中央已确定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方向,即“政事分开,推进社会化进程”,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要由微观转向宏观,相当多的事业单位要离开主管部门的襁褓,走向市场,进入社会,实现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四是保障事业单位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需要。在法制社会,各类主要社会组织取得明确的法人地位,既是保障其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前提,也是建立良好社会组织秩序的重要条件。五是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需要。六是保护,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通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弄清开办资金的具体数额,将事业单位经济责任限定在开办资金之中,可以有效保护国家财产。

  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凡由国家机关、党委、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社团及国有企业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都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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