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恢复执行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
www.110.com 2010-07-10 13:35
恢复执行案件的奖励考核对象,应针对实际执行完毕或执行终结的案件,以其它方式“结案”的不在此列,而且要对那些案件未执结却超执行期限的进行处罚。这样做有利于促使案件的主执人在执行过程 中自我加压,努力穷尽所有的执行手段,最在限度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个别办案人只求结案数量而不顾执行实效等情况的发生。
许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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