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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财产的赔偿范围
www.110.com 2010-07-13 10:07

侵害财产的赔偿范围
    对侵害财产的损害赔偿,其一般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即财产损害赔偿的数额以所造成的客观损失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这种客观算是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丧失。
    计算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首先必须确定原物的价值。原物价值的计算,必须根据原物的原有价值,可以使用时间,已经使用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
    判断是否为“可得利益”,应看其是否具有以下条件:(1)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的利益。不能预见到的利益,不能算作可得利益;(2)必须是可以期待,必须能够得到利益;如果不可期待、非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也不能算作可得利益。(3)作为计入赔偿范围的“可得利益”,还必须是直接因侵害行为所丧失的“可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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