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权制度(7)
www.110.com 2010-07-13 09:50
因此,在“子女最佳利益”的指导下,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亲权的最后的归宿。
(1)哺乳期的幼儿以由母亲亲权优先,母亲明显不利于幼儿的除外;
(2)十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及其生活、学习环境;
(3)父母在双方条件相仿时亲权行使上的愿望;
(4)日常生活中对子女承担主要照顾责任的一方父母;
(5)自然母亲的一方;
(6)父母的思想品德、职业、健康状况、照料子女生活的能力、生活状况;
(7)应考虑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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