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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区别(2)
www.110.com 2010-07-12 17:47

第三,侵权方式不同。侵害名誉权是以侮辱、诽谤、报道失实、公布他人隐私等行为损害他人名誉,侵害荣誉权的主要方式是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具体而言,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方式主要体现为诽谤、侮辱、新闻报道失实。例如,去年,歌手韦唯为《韦唯的燃情岁月》一文起诉一家画报社及作者王学仁侵犯名誉权,原因主要是某画报未经同意连载了名为《韦唯的燃情岁月》的文章,文章内容主要描述她个人情感生活方面不愿让人知晓的情况等。如果批评文章反映的问题虽然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或者基本内容失实的,都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学作品使用素材不当也有可能构成此类侵权。创作文学作品时,故意用小说等文学作品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为诽谤。作者使用素材不当,损害生活原型人的名誉权的,构成侵害名誉权。

在实践中,因名誉权纠纷产生的案件众多,而荣誉权的诉讼相当少见,原因就是名誉权具有普遍性,侵权方式具有多样性,而荣誉权具有专属性,法律明文规定的侵权方式只有剥夺他人荣誉称号这一种。像2002年于洪东诉今日中国出版社一案被称为“全国首例荣誉权官司”,于洪东因曾在珍宝岛保卫战表现突出被荣记一等功并多次受国家领导人接见,可是,今日中国出版社在一本标明“战况纪实、历史写真”字样的书中却张冠李戴,将于洪东的事迹全写到战友冯某头上,侵害了原告的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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