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事诉讼 > 民事诉讼法动态 >
任何一家企业都需要法律顾问
www.110.com 2010-07-09 17:47

  林影律师多年从事政法部门侦查、案件审核工作,多次参加公检法疑难案件研究并被最终采纳个人意见。从事专职刑事辩护律师以来,在全国各地承办的刑事案件均获得较为理想的效果。本期访谈,我们就刑事案件开展的技巧和律师执业经验心得等话题与林影律师一起探讨。

  中顾网讯 首届中国百强、上海著名刑事案件专职辩护律师上海国巨律师事务所林影律师多年从事政法部门侦查、案件审核工作,多次参加公检法疑难案件研究并被最终采纳个人意见。从事专职刑事辩护律师以来,在全国各地承办的刑事案件均获得较为理想的效果。本期访谈,我们就刑事案件开展的技巧和律师执业经验心得等话题与林影律师一起探讨。

  谈律师职业:一个健康理性的社会离不开律师

  我大学时期专业就是学习法律,每一个学习法律的人心中应该都有,或者说至少最初都有一个信念,就是追求公平、正义。我也不例外,我曾经是一名警察,是作为一名执法者的身份来追求这个理想,现在作为律师,同样是以追求这个理想为毕生努力的方向。我选择律师这个职业,因为我相信,随着社会的法治化程度不断的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的提高,律师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能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就我个人而言,我比较崇尚自由职业,又喜欢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律师这个职业比较符合我的特点。说到我是如何看待律师这个职业的,我引用一名学者说过的话:“一个健康理性的社会离不开律师——律师是正义之剑,律师是民主之犁,律师是法治社会的催化剂,律师是公民权利的保护神。”

  法庭辩论技巧经验:察言观色,适时提醒

  法庭辩论技巧是一个很深的课题,我也在实践中不断的学习,在这里只能简单的谈一谈我的一些粗浅的观点和大家交流一下。首先我觉得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我们应该要明确法庭辩论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是要让自己的观点被认可,尤其是被主审法官认可。法庭辩论不是演讲表演,不是哗众取宠,更不是和公诉人你死我活的进行言语对抗,追求实际效果才是真谛。所有的辩论都应该围绕着这个大前提或者说是最终目的而展开。

  一般来说,随着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大环境的影响下,公安机关、检察院办案越来越规范,能移送到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相对过去而言,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是越来越到位了,如何能在看起来近乎“滴水不漏”的证据里寻找为被告人辩护的“突破口”,我认为在庭审调查中对被告人的发问至关重要,因为往往在辩护律师有意识的引导性的发问下,被告人能够逐一的还原案件的事实真相。尤其是在有多名被告人的情况下,一些发问题目的设计,能够很好的将案卷中一些对己方被告人不利的情节转化成矛盾点,为后面的法庭辩论阶段埋下伏笔,作为否定公诉方指控的一个杀手锏。

  还有一个我个人认为很重要的方面我想说一下,就是“察言观色,适时提醒”。相信很多律师同行经常会遇见这个问题,当你在法庭上眉飞色舞、侃侃而谈时,书记员却没有记录,法官昏昏欲睡,神游天外,对你的一些重要的观点直接忽略,那感觉就像一记重拳打在空气里。我开庭时,在发表自己的观点时,眼神一直是注意观察书记员和法官,如果书记员或者法官开小差,我就会加重语调:“提请法庭注意,某某事实是如何”或者“请法庭记录在案,下面辩护人的观点十分重要”,要知道,虽然律师可以通过事后递交书面辩护意见阐明自己的观点,但是那和庭审现场引起法官的重视以及书记员完整的记录你的辩护观点相比,效果肯定是有天壤之别的,庭审记录往往也是重大案件上审委会讨论的重要依据,而书面辩护词呢,庭审后是否附在案卷里还是个未知数。由于时间关系,关于这个问题,我就先说这些吧,欢迎大家以后和我多交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必须让你的当事人了解你的意图,顺着你的指挥棒走向你所希望达到的目的地。

  我在刑事案件的前期准备工作上,除了常规的阅卷,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外,很重要的一个工作就是“换位思考”,也就是假设我是公诉人,我该怎么指控,我在法庭上会说些什么。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我能够尽可能的把我能想到的法庭上公诉人可能使用的招数罗列出来,做好防范和应对的准备,磨刀不误砍柴功,做足准备工作总是没错的。

  庭审前和当事人的沟通确实很重要,我会把我的辩护思路和当事人进行交流,尤其是在发问环节上的沟通,我认为是很关键的,因为有时候律师的发问不是那么直接,而是通过一些技巧性的迂回最终指向某一点,那么就必须让你的当事人了解你的意图,这样当事人才能顺着你的指挥棒走向你所希望达到的目的地,否则很可能弄巧成拙,把己方当事人陷入被动。

  我认为办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区别除了刑事案件的几个众所周知的“老大难”问题之外,还有两点:一是对抗性强,刑事案件律师面对的是国家公诉机关,律师在法庭上相对民事案件而言处于弱势。二是刑事案件律师强调的是反驳,即反驳公诉方的指控观点,而民事案件律师强调的是证明,举证证明己方论点的正确。

  一位成熟的执业律师要具备的能力要分为这样的几个方面:

  1)对法律事务的娴熟的分析能力。这种能力体现在他对具体案件的关键点的理解和把握上,这项能力可以在他的法律文书和庭审应变的灵敏度中表现出来。

  2)与利益攸关方的沟通协调能力。利益攸关方的提法可能比较贴切的表现出一个法律事务中的各位律师、客户、法官、其它人员之间的状态。那么,一个执业律师应该在这些关系中善于沟通和协调。

  3)对法律服务市场敏锐的观察能力和开发能力。这种能力是一位执业律师的立足之本。只有在法律服务市场上找到适合自己专业定位的服务类型以及不断获得拥有这类服务需要的客户的委托,才是立业之基。我想这些可能就是初涉职场的实习律师和年轻律师应该学习的。

  实习律师寻找律所实习,我认为应该在一开始就要给自己今后的发展方向做个大概的定位,有针对性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律所,比如有的律所以刑事业务为主,有的律所以非诉讼业务为主,有的律所主打海商官司等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这样一旦转正拿到执业证后,可以很快的上手执业。另外,实习律师有个经验丰富、并且愿意言传身教的师傅带着这非常重要,否则,实习一年,天天把你晾着晒太阳或者干脆当电话接线员兼任卫生清洁工,那就失去了实习的意义了。

  法律职业理想和现实就业工作选择并不是必然矛盾的

  年轻律师刚刚从业遇到和自己理想差距甚大的困境,我觉得这是很正常的现象,除非你有显赫的背景或者是极好的机遇,对绝大多数律师来说,这是一个必经的阶段,而且这也是几乎从事每个职业都会遇到的普遍问题。我认为主要还是要调整好心态,摆脱象牙塔出来的天子骄子的光圈,踏踏实实的学习,学习一切律师生存发展的技能,等你学到家了,你就自然而然的摆脱了这种困境。法律职业理想和现实就业工作选择并不是就是必然矛盾的,用心寻找,努力争取,相信通过自己辛勤的付出,就一定能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寻找到平衡点,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如何拓展案源:案件无小事,这也是一种责任

  如何拓展案源这个问题也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我想首先还是要立足于拥有扎实的法律业务基本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同时认真的做好手头的每一件案件,哪怕是同事交给你的一件看起来似乎微不足道的小案件也要尽力做好,案件无小事,这也是一种责任。责任心是每个律师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对你的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负责,对法律负责。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总有回报的时候,当你做的一件小案件让你的当事人非常满意的时候,也许未来的不久,你的当事人就会介绍一起大案件给你。当然,各种营销手段还是必需的,比如网络推广、参加公益活动、进入社区服务、媒体报刊杂志的宣传以及发表文章等等。

  谈企业法律顾问:任何一家企业都有聘请法律顾问的需要

  律师和企业之间实际上也是一种双向选择的关系,正如我前面说的,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在企业对你抛出橄榄枝的时候,你一定要事先对这个企业有个系统宏观的了解,了解这个企业的主营方向是什么,聘请你当法律顾问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其实,任何一家企业都有聘请法律顾问的需要,除非他的老总就是法律专家,企业的性质、规模不同,法律顾问的作用也就不尽相同。

  比如说,一个以销售为主的企业,它的法律顾问工作主要就是规范公司的各种合同,分析公司的法律风险,公司存在呆坏账时,通过法律途径为公司挽回损失。而一个以生产研发为主的企业,他的法律顾问涉及的工作就可能有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事项、各项制度的论证和建立等等。因此,在企业选择你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结合自身擅长的专业去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应该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去制定工作计划,而不是编制好工作计划去套每一个企业。

  我担任法律顾问的企业选择我主要是为了防范和规避一些刑事诉讼的风险,比如税务、票据、合同、信用证等一些金融、经济类犯罪方面的风险规避。我会定期给他们讲课,分发有关资料,讲解一些相关的法律问题,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在一些重要的环节上给他们把关,防止出现问题,不知不觉的触犯了刑律。也帮助他们从刑事法律角度上防止被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侵犯权益。至于如何能让更多的企业了解你,聘请你当他们的法律顾问,我想这和律师如何拓展案源也是一个道理,必要的营销手段肯定是少不了的,比如中顾网推出的《企业法律顾问》就是一个很好的让企业了解律师的平台。

  怎样突破律所律师单人作战?

  团队作战这个理念其实很多律师事务所已经开始有这方面的意识了,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讲,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必须有明确的目标,不是为了建而建,而是为了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的提升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和专业发展,也为了使律所的每个律师通过建立这种机制最终获得更大的收益。应该让每一个团队的成员都充分的了解团队合作机制构建的目的以及团队所要达成的目标和任务,众人合力才能实现共同的目标。我想在律所成员达成一致的共识后,就要充分的发挥每个成员的技能、角色、分工的合理性和互补性,同时应该有科学的机制予以配合,最大可能的调动每个成员的主观能动性来提升律所的品牌效益,实现律所资源整合的利益最大化。

  谈律师在换所时律师怎么才能“走出去”?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针对自身专业特点,发展的目标定位,先了解自己想要什么,想做什么,然后再去寻找适合自己的律所。勇于推销自己,展现自己的特长和优点,谦虚诚恳,务实耐劳,相信没有律所会拒绝一个这样的律师。

  执业经验: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

  我其实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执业经验,我本身也是在工作中不断的求索和学习,成都武侯祠挂着一幅对联我把它引为座右铭:“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我觉得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攻心”和“审势”应该可以说是不二的法门。

  律师如何利用互联网这一工具?

  当今的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对律师来说十分重要,搜索办案需要的新的法律法规,各种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相关人员的讨论交流、文件传送几乎都是在网上完成。除此之外,网络对律师而言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在律师的推广宣传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对大部分老百姓而言,他们的生活圈子中律师朋友很少,因为我国律师人数占总人口比例数还很低,很多人是到了需要律师的时候才会去寻找律师,而除去一小部分通过朋友熟人介绍或者本来就认识一些律师之外,很大一部分的人会在第一时间想到上网搜索律师。

  网络平台怎么能够为律师获得更好的推广和帮助?

  所以在这种大环境下,律师应该要重视网络推广,比如寻找一些国内大型的专业法律网站例如中顾网之类的做平台进行推广,多写些成功案例或者办案心得,让大家充分的了解你的办案风格、水平,让素不相识的甚至远在千里万里之外的更多的人认识你,总之,信息时代,我们律师也要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要求,才会创造更为美好的未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