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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拒办转档手续
www.110.com 2010-07-09 17:47

  龚律师:

  上个月,我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单位迟迟不给我办理转移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手续,给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请问,我该怎么办?

  读者 王宜标

  王宜标读者: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由此可见,你和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后,单位负有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义务,现单位拒绝办理,即是违法。

  你离职后,因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的办理与原单位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原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转移档案或社会保险的义务,你可以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5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的规定,要求原单位支付迟延履行金或者双倍补偿你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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