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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霞回应冒名者之父获刑
www.110.com 2010-07-09 17:47

  “罗彩霞案”日前有新进展,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冒名者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所判处的三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今天凌晨1时许,罗彩霞博客最新博文称,更关心的是民事诉讼案件。今天上午,记者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罗彩霞对冒名者索赔13.52万元一案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一审宣判

  冒名者之父伪造证件获刑

  10月26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对邵东县学生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事件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判决书称,王佳俊的父亲原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干警王峥嵘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博文回应

  “这是法院给的公正裁决”

  今天上午,罗彩霞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当记者登录罗彩霞的博客时,发现她在凌晨1点24分更新了博客。

  她在博客中说,“这是法院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给的公正裁决”。

  至于罗彩霞在天津起诉冒名者等人,要求索赔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3.52万元一案,法晚记者今天上午致电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了解进展。

  法院透露,罗彩霞对冒名者索赔一案开庭日期尚未确定,主要是因为王佳俊下落不明,法院没法送达起诉书,只能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现在还在公告期,待两个月的公告期过后,法院才能决定何时开庭。

  文/记者底东娜 朱治华

  部分综合《每日新报》、《潇湘晨报》

  罗彩霞事件回放

  2004年罗彩霞和王佳俊作为同班同学同时参加高考,王佳俊冒用罗彩霞的户口、档案等身份信息被贵州师范大学定向录取

  2005年罗彩霞被迫复读一年后考取天津师范大学

  2008年王佳俊顺利毕业后户口迁到广州天河

  2009年3月罗彩霞到天津市某银行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被拒,“冒名顶替”事件浮出水面

  2009年4月罗彩霞为了讨回自己的身份,决定诉诸法律

  2009年5月 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09年5月“假罗彩霞索赔案”在天津正式立案。罗彩霞要求索赔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3.52万元

  罗彩霞博客

  公诉判决

  (王父因伪造国家证件被判两年)我有点惊讶,因无前兆。

  然后,陆续接到城快和新报(天津的《城市快报》和《每日新报》)电话。

  事情很凑巧,这几天房间保险丝有时候五分钟一断,有时候一小时一断,基本处于无电无网状态,手机自动关机了……其实我无心回避媒体或者逃避其它。

  不过,经过前段时间的狂风暴雨,我真的有所畏惧了,我怕说什么都是我的虚伪我的狠心我的心机了。

  常有发生类似事情的人寻求我的帮助,我可以支点小招,但更多的是告诉他们走诉讼路的困难和冒险,因为你面对的是集团、利益团体,或社会的某种潜规则……

  但(我)对国家公诉的行为深表感激,是它消除了我这段时间的疑虑与担忧。

  同时,我更关心的是我的民事诉讼案件,毕竟它关系着一系列与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据律师的估计,此案件可能要明年春节后开庭,因它涉及到一系列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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