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破产法 > 破产法规 >
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宜春市关闭(2)
www.110.com 2010-08-17 15:34

  (二)2009年12月底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要将所有国有已关闭破产改制及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国有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将所有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并逐一办理参保手续。按宜府办发〔2009〕86号文件要求,中小校学校在校学生(城镇户口)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三)2010年12月底前,参照我省国有困难企业医疗保险政策,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将所有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职工、农垦企业职工和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并逐一办理参保手续。

  (四)到2011年底,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力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2%以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