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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莎集团发表申明 否认冠名
www.110.com 2010-07-08 16:34

  美莎化妆品集团近日发出声明,美莎商贸集团旗下的美莎(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以09年3月正式进入市场开设美莎专营店以来,所有的招商业务均在内地进行,香港联络处地址(铜锣湾时代广场礼顿中心大厦)仅供海外欧洲产品代理咨询处,并无冠名“香港美莎”“美莎国际化妆品”等之类项目进行推广 ,也并无以任何形式与其他公司开设美莎分店。

  美莎商贸集团专业从事进出口贸易,具有名品化妆品业务批发背景,集团创始人米爱莎小姐(Mi Aisha)为法籍华人,10年的游学经历让她看到化妆品在全球的巨大商机,美国知名媒体报道,保守估计美国女性平均要花薪资的1/3在美容保养方面,Aisha小姐在香港、台湾 、新加坡工作的同时也发现女性的化妆品消费占主要。Aisha于2009年将美莎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的同时,美国西雅图、美国加州、中国香港的美莎联络处同时成立,并且将第一家美莎化妆品专营店选址在中国浙江。

  美莎集团在其官网招商页面上公布了其店铺的地址及电话,其招商流程均在内地进行,订货系统均在美莎官方商城进行,商城支持支付宝、银行在线汇款等多种支付方式。客户申请加入美莎化妆品专营店后可享受香港考察游玩、英皇财富管理公司的专业理财讲座以及海外旅行。

  美莎集团对媒体声称:“美莎MAYSA是一个年轻的化妆品专营店品牌,品牌运作以及店铺管理方面可能略显青涩,感谢各方同仁和客商的理解支持,美莎的中英文logo已按照中国大陆的法提交了申请,所有的美莎店铺均在跟公司共同发展,2010年的发展会更趋向于江西、江苏、安徽、福建等省份的二线城市发展,美莎始终是立足于中国,其发展项目均为美莎中国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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