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法 > 商标动态 >
注册香港商标
www.110.com 2010-07-08 16:35

  香港处在一八七四年开始运作,是全球历史最悠久的商标注册处之一。除负责注册商品商标外,由一九九二年开始香港更注册服务商标。由一九九六年四月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为止,商标注册处收到的申请 达16,708份,而过去数年,申请数目一直稳步上升。

  ·商标注册

  申请人申请注册新商标后,若商标条例所定的准则均达到,通常大约会在6个月内接获通知,可以为议的商标刊登公告。随后,公众人士如有法律根据,便可在两个月的法定期限内提出反对。如无人反对,一般在两个月后,有关商标便可注册。因此,如无人提出反对,整个注册程序 大约需时8个月。而已注册商标受法例保护的有效期,则由香港商标注 册处接获有效申请书当日起计算。

  ·适用的国际商标公约

  由于中国将《巴黎公约》延用于香港特区,加上中国香港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因此,商标申请人在香港特区提出申请,便可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

  ·建议的新例

  香港特区计划在一九九八年大幅修订本地的商标法例。政府已公布建议的新法例,征询公众的意见。建议的法例如获得通过,将可简化申请和审查的程序,根据新法例,可注册为商标的标志种类将会增加。例如声音和香味均可被注册,和授予特许的程序将会简化,涉及多于一类商标的注册申请亦会被接纳。

  欲获得更多优质国际商业服务的信息,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真诚地期盼与您会面,探讨您公司的发展需求,并愿以瑞丰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您公司提供有效的帮助。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