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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商标认定向企业收费可举报
www.110.com 2010-07-08 16:36

  2009年度山西省网上公示,请您提意见

  本报10月18日讯 (记者 郑书成)2009年山西省著名商标申请认定目前进入社会公示阶段,为防止有人借商标认定收费骗钱,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今日表示:省工商局从未授权、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帮助企业申报认定,省、市、县(区)工商局,基层工商所不得借认定山西省著名商标向企业收取费用。如有中介组织或个人向企业承诺认定山西省著名商标,可向省工商局举报。

  由于省级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所以此次认定主要针对有效期届满的2006年认定的山西省著名商标,符合《山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也可申请认定。据了解,此次新申请要认定的商标205件,要重新认定的商标有261件。详细情况已在省工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省工商局会严格按照“逐级上报、形式审查、网上公告、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等程序进行。

  如您对商标提意见或举报商标认定中的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0351——7680282、7680255举报,或通过举报邮箱举报,邮箱为:zwb6706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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