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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
www.110.com 2010-08-11 17:03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开拓社会保障新的筹资渠道,充实社会保障基

  金。”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需要有充足、稳定、可靠的资金保证,而目前单纯依靠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的社会保障基金积累是难以承受老龄化到来社会保障基金支付压力的,开拓新的筹资渠道势在必行。

  开拓社会保障新的筹资渠道需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为避免出现类似西方国家的“福利化”危机,政府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上只能承担有限责任;为了提高效率,实现发展的硬道理,企业的筹资责任应逐步弱化,劳动者个人的筹资责任要相应加强。笔者本着这个思路,建议“建立一条主渠道,实行多方补充”的社会保障新的筹资渠道。

  建立纳入财政预算的筹资主渠道

  1998年以前,政府对企业职工承担的社会保险责任体现为社会保险费税前列支,随后开始有所投入,1999年的投入力度显著增大,同时呈现出中央、地方支出不平衡的特点。

  事实上,政府履行有限的社会保障基金筹资责任,如果仅仅采取安排满足于一时一需的财政支出方式显然是不够的3只有中央和少数地方财政合理调整支出结构,而大多数地方各级财政仍然等、靠、要,这更是与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的要求不相适应。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通过立法的途径,即将制订的《社会保险法》应明确规定,各级财政每年必须安排社会保障基金支出预算,将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作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主渠道,各级财政各负其责,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具有稳定、可靠的来源。

  至于纳入财政预算后具体的支出途径,通过股市变现部分国有资产,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等都是可以探讨的方式。这些方式在操作上具有很高的技术性要求,需要进行专门研究。

  实行民间资金的多方补充

  强调劳动者个人承担责任,以对社会保障基金筹资主渠道作有益补充的筹资方式很多。本文着重探讨发行社会保障彩票和建立社会保障捐赠基金两种方式。

  关于发行社会保障彩票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以前曾被多次提起,现在应该说条件基本成熟。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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