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失业保险工作的管理体制是如何确定的?(2)
www.110.com 2010-08-16 16:03
业务的资格;(七)承担全国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为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立了失业保险司,主要职责是:(一)拟定失业保险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拟定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三)拟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四)拟定失业人员登记和管理制度及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划;(五)拟定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六)拟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失业经办机构工作。
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失业保险工作的职责是贯彻实施法律、,指导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失业待遇的支付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包括办理失业登记、支付待遇、管理失业基金、提供相应服务等。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失业保险管理办法
相关文章
- ·美国失业保险管理体制
- ·我国是可以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
- ·大学生失业保险在我国可行吗?
- ·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及缴费比例如何?
- ·失业保险的保费如何计算?
- ·农民工失业保险如何领
- ·我国失业保险立法的三次飞跃
- ·稳定就业作失业保险工作
- ·哪些单位和人员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如何缴纳失
- ·我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
- ·浅谈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
- ·社会稳定的基石——日臻完善的我国失业保险制
- ·试论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在我国的可行性
-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
- ·日、美失业保险制度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变迁和发展
-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
- ·如何破解失业保险制度四大难题
- ·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系统思考
-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现状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