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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业保险工作的管理体制是如何确定的?(2)
www.110.com 2010-08-16 16:03

业务的资格;(七)承担全国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为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立了失业保险司,主要职责是:(一)拟定失业保险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拟定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三)拟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四)拟定失业人员登记和管理制度及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划;(五)拟定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六)拟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失业经办机构工作。
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失业保险工作的职责是贯彻实施法律、,指导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失业待遇的支付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包括办理失业登记、支付待遇、管理失业基金、提供相应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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