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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被征地农(3)
www.110.com 2010-08-12 17:27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后又参加机关企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个人账户保持不变,到领取年龄后,分别领取养老金。

  七、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农保经办机构实行集中收缴和管理,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侵占。个人帐户和补充账户资金分设帐户,单独管理。

  养老保险基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确保基金安全,保值增值,便民服务的原则,存于国有商业银行,不得用于风险投资。

  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财务、会计、统计和审计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关政策规定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

  各区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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