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可异地转移
www.110.com 2010-08-12 17:30
5月15日,辽宁省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给在辽打工的200多万农民工带来喜讯:养老保险关系可在省内异地转移。
这条规定是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3家联合制定出台的《关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增加基金收入 ,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参保的若干通知》中的一项内容。
据了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畅是一个困扰农民工参保积极性多年的问题。此次出台的《通知》明确规定: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外埠人员,在其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到异地就业的,按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已参保人员(含农民工)在省内异地就业的,按规定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再就业地不得以户籍不在本地、年龄偏大、缴费年限短等理由拒绝接收;农民工取得城镇私营、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与城镇街道、社区签订劳务、服务等临时性协议的,可按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此《通知》还规定,对应参保单位及从业人员不履行参保缴费的社会义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 上一篇:明确养老保险异地转移体系
- 下一篇: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的规定
相关文章
-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及农民工参保方法
- ·农民工养老保险可跨地区转移
- ·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
- ·养老保险转移与农民工参保办法即将出台
-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新政出台 让农民工有了盼头
- ·养老保险转移与农民工参保办法即将出台
- ·养老保险转移与农民工参保办法即将出台
- ·养老保险转移与农民工参保办法即将出台
- ·养老保险转移与农民工参保办法即将出台
- ·大龄农民工养老保险会否白缴
- ·明确养老保险异地转移体系
-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不能更麻烦
- ·张德江:积极探索农民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 ·农民工因养老保险状告人保局被驳回
- ·农民工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吗?
- ·养老保险转续新法出台 农民工与城镇人一视同仁
- ·以商业保险建立新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 ·我国将制定适合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
- ·养老保险“全国漫游” 台州农民工无后顾之忧
-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非深户参保人叫好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