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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延期纳税是如何规定的?
www.110.com 2010-07-15 15:27

  问题:我企业要买一处房产用作办公楼,但由于资金问题无法按期缴纳契税,是否可以申报延期?如何办理延期?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国税发[2001]110号文件规定:纳税应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征收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且同一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延期缴纳一次。在征收机关批准的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征收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延期申请的程序:

  (一)、申请。纳税人向其主管征收机关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二)、受理、审核。受理征收机关审核纳税人填写的表格是符合要求,所附需查验的资料是否齐全,延期缴税理由是否存在。对情况属实且符合规定的,签署初审意见,逐级报送省级征收机关审批。

  (三)、批准。省级征收机关经核实、批准签署意见后,下发受理征收机关。受理征收机关经过审批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退还纳税人,登记《逾期未纳税情况表》,相关资料归档。

  提示:如果您确实需要延期申报,请在征期前向主管局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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