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税收优惠 > 区域优惠 >
汕头软件园优惠政策
www.110.com 2010-07-15 16:13

   (一)入园企业经国家、省认定为新创办的软件企业,享受《国务院关於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广东省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及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00]148 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给予入园企业100至300平方米办公场地的租金"二免二减"优惠,即自企业入园之日起,2年免收、2年减半收取场地租金。

    (三)免费提供水、电和宽带光纤的接入口。

    (四)企业自主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的软件技术、产品所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由市政府全额支助企业,後2年支持50%.

    (五)每年在市工业技改贷款贴息资金中,优先安排10%以上资金给入园企业,并择优向银行推介,帮助企业获得贷款资金支持;市级科技三项经费优先安排入园企业进行软件开发,或作为软件产业的孵化开办资金。

    (六)本市的计算机软件项目或工程,原则上向软件企业公开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软件园内的企业。

    (七)入园企业的科技成果转让可从转让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奖励研製者;由本单位使用的,允许连续3至5年从转化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奖励研製者;一般技术成果和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的金额占企业注册资本分别可达20%和35%.

    (八)鼓励和帮助入园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资助入园企业申请版权注册登记所需的费用。

    (九)入园企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学历并取得助师资格的(含高级技工),本人免徵城市增容费;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含技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其随调、随迁配偶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免徵城市增容费;系农业户口的,可办理"农转非".对应聘来汕工作的省外、市外高级科技人才,可实?quot;工作寄住证"制度,在生活福利、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我市同等人员的有关待遇。对有突出贡献人才以及高职称、高学历学位或处级以上的业务骨干,其夫妻分居问题,不受年龄、分居时间等的限制,及时予以解决,不收取城市增容费。

    (十)入园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赴港澳或出国的,市外事、出入境管理部门给予优先办理出入境手续;外地应聘到园内工作在汕居住且已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办理出境手续。

    (十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进入入园企业进行收费、检查、处罚等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活动,必须经过市政府批准,否则,企业有权拒绝,并向市监察局投诉。

    (十二)入园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即取消其入园企业的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