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细心人不难发现在饭店就餐打折的少了,赠送礼品的也不见了踪影,一些洗浴场所也大都主动开具发票。记者采访了解到,这些变化源于一场悄然进行的整顿税收秩序的“综合治税风暴”。
“综合治税风暴”缘起——
发票违章见怪不怪
海州区地税局局长孙凤阁告诉记者,近几年来,海州区的商业、服务业取得了迅猛发展,税收收入不断增长,为海州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做出了贡献。
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甚至违法行为,有相当一部分商业、餐饮、洗浴等服务行业的纳税人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采用打折、赠送小礼品、返消费券、办会员卡等手段不给消费者提供发票,有的纳税人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还有很多出租房屋的纳税人没有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些行为既扰乱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也影响了财政收入。为此,一场税收秩序整顿的“风暴”便率先从海州区刮起。
执法部门护税——
告知商家联合执法依法处罚
为了有效打击偷欠税款行为的发生,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为纳税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一场税收秩序整顿的风暴悄然在海州区拉开序幕。
前不久,很多商家业户都收到了这样一些告知:
——凡是已开业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或自开业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逾期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以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罚款。
——凡是在海州区经营的各类餐饮、洗浴、娱乐、服务业的纳税人必须向消费者主动提供发票,对纳税人使用作废发票或打折不给消费者提供发票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按规定对该户重新调整定额。
——对纳税人定额明显偏低的,纳税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提出定额调整申请,税务机关核实后进行调整。
在税收清理整顿期间,区政府组织国税、地税、工商、公安、法院和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海州区内的经营业户,特别是使用定额发票的餐饮、洗浴、娱乐行业经营业户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不提供发票的业户进行明察暗访,一经发现,按上述标准进行处罚。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加大对餐饮、洗浴、娱乐、服务业税收秩序整顿的同时,在海州区境内出租房屋的纳税整治也于9月20日拉开序幕: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申报缴纳税款的,只征税不罚款;超过期限,除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外,按照相关规定处以所偷税款一倍罚款。对承租人在缴纳租金时未取得发票的,按相关规定对承租人处以10000 元以下的罚款,并处造成出租人少缴税款的一倍以上罚款。
鼓励消费者参与护税——
索要发票中奖举报发票违法有奖
举报违法行为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州区定额发票管理,净化发票管理环境,打击发票违法行为,约束纳税人依法开据和使用发票,鼓励消费者依法向纳税人索取发票,共同营造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保护国家的税收,海州区特制定了“定额发票举报、奖励办法”。
凡是未按规定领购、使用、保管《辽宁省阜新市饮食、娱乐、旅店业定额发票》和《辽宁省服务业定额专用发票》的行为,均属于发票违法行为。每个公民都可以举报,并受到奖励。
海州地税局综合科科长吴廷文告诉记者,下列行为属于发票违法行为: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具体包括经营者采取打折、抹零、赠送礼品、返消费券等手段未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的;涂改发票;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开具作废发票;未经批准,跨规定的区域使用发票;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私售、倒买、倒卖发票;伪造、私自印制、贩运、窝藏假发票。
对发票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涉及偷税的,由税务机关依据相关规定补征税款、加征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对发票违法行为的经营者,每被举报一次处罚一次。视违法行为的轻重,处罚标准为每次2000元、5000元和10000元。
海州区政府决定对举报人员进行重奖,奖励标准为实际罚款金额的50%,举报人取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为了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税务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的同时,还对纳税人的定额进行幅度不低于30%的上调。
吴廷文告诉记者,从9月下旬起,海州在税分局与区政府办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消费者举报等形式共受理发票违法行为案件20起,已下达处罚告知的罚款金额达18万元,目前有3起案件已结案,其余正在处理之中。
综合治税利国利民,综合治税值得我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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