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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www.110.com 2010-07-15 15:02

  (一)强化税收分析。税收风险管理中,风险控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成为风险管理体制有效运转的重要保证。而加强对税收风险点的识别和定位,对税收风险点进行详细分析则是有效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构建合理税收风险管理系统的重要基础工作。高质量的分析工作可以不断提高各级税收管理层的税收风险预警能力。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指向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税收分析可以细分为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

  其核心内容是依托信息平台,根据内外部数据来源,对税源企业进行分类分级,明确各级税源监控的。标准、范围及要求,按照风险级别排序,采取有针对性的税源监控措施,合理地配置税收管理资源,提高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中外部数据主要采集纳税人申报数据、重点是监控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内部数据主要指综合治税等由税务机关通过特殊途径取得的纳税人有关涉税信息,设置预警指标,落实分析制度,为征管工作提供指导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风险管理控制。对于通过税收分析确认的税收管理风险点,税务机关应该对不同风险级别的企业,结合纳税信誉等级管理,通过制定企业管理办法、建立行业管理模型进行监控。做到层层落实管理责任、监控目标和监控措施,实施动态跟踪、重点核查、行业评估。实行面线点结合管理方法。面上,以登记率为考核标准的无漏征漏管户;线上,确定风险行业,重点行业重点管理;点上对高风险企业有计划实施评估及检查手段,强化动态监控。同时不断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互动机制,实现由排除风险点到治理风险面、控制风险源的转化,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最大作用,实现对税源的长效管理。

  (三)有效监督保障。在实施强化税收分析、风险管理控制的过程中,对税收征管工作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是风险管理机制正常运行的有效保障。其中既包括对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的监督,又包括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一是对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的监督。最有效途径是畅通偷税举报查处渠道。拓宽举报途径,采取直接、书信、电子等多种形式受理举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和保密制度。对于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有关情况致使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税收机关执法监督。可以具体为税务系统外部监督和税务系统内部监督。

  在税收执法的外部监督上,主要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调查或评议,督促税务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同时深入税收征管一线,对各级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监察。保障政令畅通,防止行政执法权及税收管理权的滥用,杜绝职务违法行为;同时应进行立法控制。这不仅是要求立法机关以法律形式,而且要求行政机关(如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以行政法规、规章等形式对税务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等应遵守的程序进行规范。第一,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税法的可操作性,尽可能减少税收自由裁量的广度和幅度。

  第二,加强税收行政程序立法。我国还没有税收领域统一的《税务行政程序法》,程序方面的执法只能按照税法中的个别规定或参照《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进行。第三,加强税收行政责任立法。内容主要是监督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恰当性。合法性主要从执法主体资格、执法权限、执法目的、执法证据、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法规六个方面审核。

  (四)加强征稽有效衔接。一是明确稽查与征管部门职权和工作界限。征管部门主要抓好税务登记、纳税辅导、税法宣传、督促受理纳税申报,组织税款、滞纳金等征收入库工作。稽查的工作重点应当始终放在以查促管和促进依法治税上,把稽查从组织收入为主的地位转到以严格执法促进组织收入的地位。二是稽查要以高质量的征管为前提。加强征管基础工作要从对纳税人的税源监管人手,有效地对税源实施监督与控管的稽查应该建立在高度信息化的基础上,与现行的新征管模式相适应。

  (五)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要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执法程序,公开税收执法,增加税收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从而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遵从度。二是建立防风险级别管理制度。根据纳税信誉等级对纳税人实施风险级别管理,风险级别越高的纳税人,在领购发票、日常检查等管理和服务上采取相应限制性措施,提高纳税人的失信成本。三是完善执法能力培训制度。强化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税收政策水平,增强实际运用能力,确保税收自由裁量执行到位,处罚得当。增强税务人员防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养成合法、合理行政的习惯和自觉性,保证税收自由裁量权行使方向和目的上的自制性与正义性。

  四是建立执法事项日常监控制度。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同时,建立责任连带制度,规范执法责任。通过执法责任制软件安全运行,加强对日常执法事项的适时提醒和定期督查,防止执法滞后和不规范带来的执法隐患。五是执法过错整改回复制度。根据执法检查和税务稽查结果制定执法行为整改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回复,并通报整改情况,有效防范类似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六是重大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和税收执法纠察制度。实行“阳光”执法,做到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公开。对行使税收自由裁量权不规范的要限期更正,违规执法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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