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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自行申报:财产租赁所得如何纳税
www.110.com 2010-07-15 15:17

  个人所得税在西方称为“良税”,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手段,税收公平原则历来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遵循的税收原则。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其原因的研究》中,在总结前人税收原则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大原则。在平等原则中斯密说“一国国民,都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的收入的比例缴纳国税,维持政府”。所谓赋税的平等或不平等,就看对于这种原则是尊重还是忽视。

  “加了工资,我的员工也没多高兴,说都让税收走了。”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回应“个税5000元”质疑,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强调“二次分配”,他认为,国家有意培养中产阶层,但“稍微有点收入,就被税拿走了,反而不利于培养中产阶层”。宗庆后表示,工资上涨幅度,应高于物价涨幅,“反过来就麻烦了”。

  为了让纳税人更清楚明确,我们以目前年收入12万以上需要申报所得的人群为代表,向大家逐一介绍年所得的计算方式,让纳税人清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等的计税方式:

  财产租赁所得一次取得跨年度所得视为年度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的年所得,按照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和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的收入额计算。

  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对于共有房屋出租收入的,如租赁合同、协议有约定收入分配比例的,按约定分配比例划分个人收入;如租赁合同协议没有约定收入分配比例的,按“谁出租,谁得益,谁申报”的原则划分个人收入。

  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收入额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和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的余额。

  法定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减除有关税费和维修费用的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的有关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的有关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般适用税率为20%,但对个人出租居住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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