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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租使用房屋支付的水电费是否税前扣除
www.110.com 2010-07-15 15:05

  问题:一、我公司现在的股东与公司原股东协商后盘得现在的公司,公司也从原来的办公地点搬到了现在这个地方,并办理了工商和税务变更。现在的股东与公司所签的协议中规定公司无偿使用该股东的房屋作办公用(该房屋不在公司帐上),公司按季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但该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收据上的名称是该股东的个人名头,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可否凭协议中的规定将该收据上的水电费作为公司的水电费税前扣除? 二、该水电费收据系非报销凭据,如果以上情况可以税前扣除,我公司须开具正式发票,这种情况下,可以开具公司的名头吧?(发票台头和收据台头不一致可以吗?

  答复:依据税法规定,你公司在此情况下支付的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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