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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把自己送入地狱
www.110.com 2010-07-15 16:49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警示录

       1999年4月的一天上午,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王黄生被押上刑场,随着一声响亮的枪响,王黄生结束了他短暂的一生。这给不法分子一个严重的警示:谁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谁就逃不掉法律的制裁,谁就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1995年5月初,汕头市升平区国家税务局在内部征管检查中,发现汕头市升平区宏涛贸易发展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申报的销售额已达一亿多元,且税负明显偏低!鉴于宏涛公司成立时间短,销售额特别巨大,销售货物品种繁多而纳税额为零,与一般企业的正常贸易现象严重不符,税务机关意识到,洪涛公司的这种异常纳税现象中,一定隐藏着某种违法行为!决定组织稽查力量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帐簿及银行户头,核实情况,摸清原因。
       经初步摸底排查,宏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珩,一个22岁的潮州市籍女青年,一个年纪虽小,但在江湖闯荡多年的老社会。她当过工人、售货员,也当过公关经理,还当过公司的文员。对金钱的欲望使她想干一种不劳而获、能赚大钱的生意。就在她为寻找金钱和靠山而徘徊时,一个叫王黄生的人走进她的生活。此人自称是市某行政机关属下公司的经理,能让李珩入行政机关工作。李珩以为真的找到了靠山和保护神,把王黄生视为偶像和老师,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在公司开业近一年的时间里,公司连一笔生意都没做成,向上级借的几十万元开办费也已经被王、李两人花得七七八八了,王黄生和李珩面对空荡荡的保险柜,开始筹划着另一种生财之道。
       1994年以来,我国推行新税制,一些不法份子盯上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他人虚开,从中收取开票手续费的行当应运而生。这种无本生意令陷于经济困境的王黄生怦然心动。1994年8月,金湖街毫不显眼的“绿士”开票公司粉墨登场,随即“生意”蒸蒸日上,“财源”滚滚而来,公司的保险柜成了王黄生、李珩的私人钱柜,李珩成了王黄生的管家婆,王黄生手上戴上了李珩从公司钱柜取钱买的“帝舵”表,用上了高级的“都嘭”打火机,而王黄生则给李珩买这买那,表尽忠心。为了扩大生意,王黄生还从开票的收入中,拨款购买了一辆“三菱”吉普车,并利用便利,为该车上了警牌。从此,王黄生、李珩开着警车,北上南下,好不威风。
         对金钱的欲望是无边的。绿士公司的兴隆生意使王黄生、李珩想到再开一家同样的开票公司以赚取更多的钱,满足两人的私欲。不到半月,汕头市升平区宏涛贸易公司就在绿士公司的楼下挂牌又成立了。
       宏涛公司成立后,完全按照绿士公司的模式进行运作,只不过宏涛公司已经没有绿士公司的“会计、出纳”的摆设,完全由王黄生、李珩一手包办。开票、收钱,成了王黄生、李珩的生活主旋律。虚开数额越来越大,他们随之越来越有恃无恐。
        当宏涛公司案发后,王黄生、李珩就惶惶不可终日,从此不敢踏回公司半步。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他们先后潜逃到福建、浙江、广东、广西,东躲西藏。他们曾在粤闽交界的山区,向乡民租住一间小屋。偏僻的环境使李珩实在无法忍受。在李珩苦苦哀求下,两人便偷偷地潜回到李珩的老家潮州,在城乡交界的郊区用化名租住老乡的出租屋,既没门牌号码又难于寻找。为保险起见,王黄生在深圳又租下一间出租屋,准备两头奔走,随时更换地点,但最终还是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
         经稽查税务干部内查外调认定,王黄生、李珩为牟取暴利,自1994年8月至1995年5月间,以绿士公司、宏涛公司的名义,先后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2套,票面金额1.6亿元,税额2 600万元。其中,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 200万元,共非法牟利192万元。
        1998年4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王黄生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珩被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王黄生短暂的一生,为那些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人敲响了警钟。王黄生东躲西藏,终究逃不过恢恢法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到头来只能是赔进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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