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印花税 >
对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粘贴印花税票应注意哪
www.110.com 2010-07-15 15:31

(1)印花税票粘贴位置。营业执照正本贴花,应统一粘贴在其左下角花边框内;商标注册证贴花,应统一粘在其内页右上角(“使用商品类”右面)边框内。

  (2)粘贴的印花一律采用五元面值的税票,税票粘贴应端正、清洁。在税票与证照的骑缝处,用钢笔或圆珠笔画两条横线注销,笔迹要整齐、清晰。

  (3)纳税地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发营业执照的同时,负责代售印花税票并监督纳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在核发商标注册证的同时,负责代售印花税票并监督纳税。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向商标注册人收取商标规费的同时,加收五元印花税款,按规定期限上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4)对因各种原因更换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的,均视为新领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应按规定贴花。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