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结论的审查质证(5)
www.110.com 2010-07-22 14:49
审查质证证据是判断证据和采信证据的前提。在崇尚科技的今天,鉴定结论被誉为“证据之王”,因此对鉴定结论的审查质证更应该严谨,认真,因为毕竟其专业性较强,对于大多数办案人员要判断其可信度还是有相当的困难。在司法实践中,审查质证鉴定结论这一环节存在着不少问题。大多数办案人员对于鉴定结论一般都不审查质证,盲目轻信,拿来就用,出现问题就推给鉴定单位和鉴定人。发现问题不及时反馈给鉴定单位和鉴定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也未得到很好的实施,以至于鉴定人一出鉴定结论后就不管了,鉴定错了也不知道,错案责任无法追究,进而滋长了一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只讲经济效益不讲科学和实事求是的不良作风。另一极端就是凭办案经验和职权随意取舍鉴定结论,或者反复重新鉴定,致使案件久拖不决。以上对鉴定结论的审查质证作一些相关的讨论说明,希望对有关办案人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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