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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城镇居民”的认定(5)
www.110.com 2010-07-10 10:45

  《人身损害解释》开篇就定义了“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修辞立其诚”,贵在名正言顺。与其相对,和当事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没有定义。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征询国家统计部门,就“城镇居民”提出一个明确的标准;如果是因为政治经济因素而不好界定词语,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可以就司法实践提出指导性意见,各省依法进行相关规定,以便于法官的裁量,实现社会的公平。

  参考文献:

  [1]周立太。中国律师网。关于建议对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20号)违宪规定进行审查的申请[EB/OL]//www.acla.org.cn/forum/showthreaded.php?Cat=&Number=621414&page= &view=&sb=5&o=,2004年12月7日10:13.

  [2]杨立新。杨立新民商法网。在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上应当消灭城乡差别[EB/OL]。//www.yanglx.com/dispnews.asp?id=407,2005年9月23日。

  [3]王利明,程啸,尹飞。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评论与展望[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起止页码538-571.

  [4]黄松有,孙华璞,俞宏武,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起止页码2,310-337,354-375,41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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