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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社会矛盾“软着陆”的创举(2)
www.110.com 2010-07-10 10:55

  针对离婚案件,采用冷却择机调解法。对于当事人有过激情绪、过激言行,可能存在重大隐患,判决后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则不急于结案,以时间换空间,慢慢削减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再选择最佳时机调解。2006年5月8日,南华法庭审理原告曾某诉被告刘某离婚这起普通案件时,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事。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已分居5年,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被告开出离婚条件,要求原告向其补偿5万元,否则坚决不离婚,并扬言要用硫酸毁女方的容,要杀死女方的父母,还要求法院马上作出判决。双方剑拔弩张,矛盾十分尖锐,此案若得不到妥善处理,后果不堪设想。办案人员当即采取“冷却择机调解法”,深入当地找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妇女干部和村人民调解员以及被告的亲友,耐心细致地做好被告的疏导工作,冷却他的情绪。历经20天反复、耐心的调解,法官和村调解员的诚心、耐心,终于感化了被告,化解了他心中的壁垒。但逐渐冷静下来的刘某还是不肯协议离婚。南华法庭在已经制作好判决书的最后时刻,仍然锲而不舍地做好判前调解工作,并托刘的一位懂法的朋友在庭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开导劝说他。终于,刘某在即将宣判之际表态愿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彼此平和地分手了,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该案的一大隐患。曾、刘双方在领取调解书时特地给南华法庭送来一面“悉心调解,情系人民”的锦旗,并再三表达他们的千恩万谢之意。

  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采用求同存异调解法。审理该类案件,他们着眼于化解主要矛盾,通过耐心仔细地讲解法律法规及赔偿标准,促进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求大同存小异,达成调解协议,收到被告方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双方握手言和的好效果。

  针对赡养、抚养、扶养案件,采取亲情感化调解法。该庭审判人员在调解过程中既讲法理,更讲情理,侧重用亲情去感化当事人,沟通双方的感情,这对化解矛盾、达成协议往往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针对合伙纠纷和买卖纠纷案件,采用案例提示调解法。调解这类纠纷,采用已经生效的有可比性的同类案例提醒、规劝当事人接受调解,案结事了的成功率也颇高。

  针对相邻权纠纷案件,则采用现场清障调解法。审理该类案件,该庭法官不拘于坐堂审案,而是深入发生纠纷的现场,清除造成相邻权矛盾的障碍,即时化解双方矛盾,以解民忧、排民难、保民安。

  创建“多元化大调解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民间调解与人民法院诉讼调解的良性互动,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力争收到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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