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损害赔偿 > 人身损害 > 身体权 >
人格权利遭非法侵害 当事人可索精神赔偿
www.110.com 2010-07-10 10:34

请问,在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康勇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在此,人格权利具体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