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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闯入京平高速路被撞死
www.110.com 2010-07-10 09:15

  本报讯  一男子晃晃悠悠爬上高速公路,突然一阵急刹车,该男子当场被撞死。这是8月15日发生在京平高速公路上的惨剧。事后经鉴定,死者被撞时呈醉酒状态。事发后,死者亲属将肇事司机、京平高速管理单位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日前,顺义法院审结此案,尽管司机无违章,但法院以“未能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为由,判决肇事司机承担事故20%的责任,赔偿13万余元,京平高速管理方被判无责。

  被撞身亡的是田某,男,29岁,黑龙江人,与妻子李某一起在北京打工,两人生育一子,三口之家大部分时间在北京居住。8月15日清晨,行人田某在封闭的高速公路内被撞身亡,留下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儿子和悲痛欲绝的妻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应为一般公民所了解的社会生活常识,田某违反社会生活常识和强制性法律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其对于事故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酌定由原告方自负80%的责任;肇事司机岳某未能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对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符的赔偿责任,酌定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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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发司法建议

  昨天,法官涂长江告诉记者,庭审过程中,他对京平高速李天桥路段的路况及防护栏状况进行了现场勘察,发现该路段南北两侧总长各为300米左右的防护栏共存在四处破损,其中一处护栏倒伏,存在约2米左右的豁口。防护栏东西两侧均有过桥通道供行人及车辆在高速公路下通行。

  涂法官说,法院已向安畅公司出具司法建议,建议其尽快修复京平高速李天桥路段防护栏破损处,并加强巡视工作,发现破损务必尽快采取修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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