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加快网络立法建设的步伐,以法律手段来约束和制裁网络暴力行为。
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是需要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做制度保障的,但我国目前的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明显还不够完善。因此,应针对现阶段网络传播的特点,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界定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权等犯罪行为的区别,并用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和制裁恶性的网络暴力事件,这样网民的行为才能有法可依,也才能真正保障网民的言论自由。2008年,由"姜岩死亡博客"事件为导火索进而引发了我国的"网络暴力第一案",其最终审判结果也应给类似的"网络暴力"事件以警醒。
在这起案件中,因不堪网上"道德审判"和"人肉搜索"对其精神和现实生活带来的严重困扰,当事人王菲以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为由把相关人员及两家网络公司起诉至法院,并在一审判决中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了对王菲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判令被告删除相关文章及照片、在网站首页刊登道歉函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此,我们看到了法律制裁力量的强大。相信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网民的行为会更趋于理性化,那种"零责任"的心理也会逐渐消失。
第三,规范网站行为,倡导行业自律,使其自觉承担起网络信息"把关人"的角色。
一些网站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往往无视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为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提供了平台。因此,需要规范网站行为,提高企业的道德标准,并大力倡导行业自律,使网络企业形成积极健康的良好风气。同时,网络媒体应通过多种方式自觉承担起"把关人"的角色,一方面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删除危害国家、社会或侵犯个人隐私的帖子,一旦发现言论较为偏激要及时处理,并不断完善对网络信息源的控制和追查机制;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对"意见领袖"的培养,因为在群体中"意见领袖"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受众态度和行为的转变,因此网站对"意见领袖"的培养也是引导网民言论理性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尤其是当受众面对大量的无法分辨真伪的网络信息和一些偏颇的极端言论时,就更加需要"意见领袖"来为自己分析、解惑,这也会大大降低网络暴力的发生几率。目前很多大型网站都注意培养自己的"意见领袖",其代表性的言论往往会被放在网站的显著位置,以引起更多网友的关注并最终影响网络言论的发展方向。
第四,加强对民众的网络媒体素养教育,提升网民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网络暴力事件的主体是网民,因此,从自律角度出发大力开展网络道德建设,提高网民的网络媒介素养才是解决网络暴力问题的根本途径。网民不仅应该掌握基本的对于网络信息的浏览、获取的能力,更应该具备对于各种网络信息的分辨能力,保持冷静理性的头脑,让虚假的网络信息和偏激的网络言论消失在萌芽状态,这样,网络暴力事件就可以从源头上避免。同时,网民还应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始终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从自我做起倡导"绿色上网",并时刻以清醒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做侵害他人权益的事情,这样长此以往,就会形成良性的网络言论环境。我们也期待着在道德和法律的双重作用下,网络暴力事件可以最终消除。
注释
①CNNIC发布《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来源于http:∥techqq.coma20090113/000132.htm
(作者单位:徐州师范大学信息传播学院)
"网络暴力"现象的应对措施
第一,各级政府应具有明确的舆论导向意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努力构建公共信息平台,规范信息发布的渠道,并建立完善的网络言论的应急疏导机制,对有可能形成网络暴力事件的言论进行有效地控制和引导,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面对网络暴力事件,政府应自觉居于主导地位,并牢牢把握舆论的主动权,因为很多网络暴力事件最初就是源于网民对事实的不知情,而政府相关部门又没能及时澄清事实的真相,从而导致网民被一些恶意传播的谣言所蛊惑进而情绪失控引发网络暴力事件。相反,如果事实真相能够在第一时间被公诸于众,谣言就会不攻自破,从而避免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或将其影响减少到最小。
例如,在"史上最毒后妈"事件中,当千万网民打着正义的旗帜用过激的言论"惩处"这位后母时,警方通报了事实的真相:小女孩身上的伤痕为疾病症状,并非受到后母虐待。随着谴责声音的渐渐消退,这起网络暴力事件也就此结束。因此,各级政府应构建一个信息发布的平台以加大对网络言论的监管力度,做到能够及时对网络上初具影响的事件作出预判,并把事件真相或相关调查情况公布出来,这样不仅会对事态的不良发展起到遏制作用,也会有效地引导网民的言论更趋于理性化。
第二,加快网络立法建设的步伐,以法律手段来约束和制裁网络暴力行为。
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是需要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做制度保障的,但我国目前的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明显还不够完善。因此,应针对现阶段网络传播的特点,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界定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权等犯罪行为的区别,并用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和制裁恶性的网络暴力事件,这样网民的行为才能有法可依,也才能真正保障网民的言论自由。2008年,由"姜岩死亡博客"事件为导火索进而引发了我国的"网络暴力第一案",其最终审判结果也应给类似的"网络暴力"事件以警醒。
在这起案件中,因不堪网上"道德审判"和"人肉搜索"对其精神和现实生活带来的严重困扰,当事人王菲以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为由把相关人员及两家网络公司起诉至法院,并在一审判决中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了对王菲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判令被告删除相关文章及照片、在网站首页刊登道歉函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此,我们看到了法律制裁力量的强大。相信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网民的行为会更趋于理性化,那种"零责任"的心理也会逐渐消失。
第三,规范网站行为,倡导行业自律,使其自觉承担起网络信息"把关人"的角色。
一些网站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往往无视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为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提供了平台。因此,需要规范网站行为,提高企业的道德标准,并大力倡导行业自律,使网络企业形成积极健康的良好风气。同时,网络媒体应通过多种方式自觉承担起"把关人"的角色,一方面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删除危害国家、社会或侵犯个人隐私的帖子,一旦发现言论较为偏激要及时处理,并不断完善对网络信息源的控制和追查机制;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对"意见领袖"的培养,因为在群体中"意见领袖"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受众态度和行为的转变,因此网站对"意见领袖"的培养也是引导网民言论理性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尤其是当受众面对大量的无法分辨真伪的网络信息和一些偏颇的极端言论时,就更加需要"意见领袖"来为自己分析、解惑,这也会大大降低网络暴力的发生几率。目前很多大型网站都注意培养自己的"意见领袖",其代表性的言论往往会被放在网站的显著位置,以引起更多网友的关注并最终影响网络言论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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