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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噎”死邢台两岁女童
www.110.com 2010-07-10 09:15

  果冻噎死人的悲剧在邢台柏乡上演。在柏乡聚保隆超市,当两岁女童从服务员手中接到果冻放在口中时,年幼生命戛然而止。该起悲剧所透露出来的诸多无奈依旧让社会反思。

  12月9日,柏乡李先生的妻子依旧没能从悲痛中解脱出来,丧子之痛让其一度几近虚脱。10月30日,李先生带着两岁女儿卓卓来到柏乡聚保隆超市买面条,李先生在该超市同样有一个摊位,当他来到超市时,可爱的女儿立即引来超市服务员的热情招待,“有一名卖果冻的服务员把孩子拉走”,由于本身并不陌生,所以,李先生径自把女儿留在了果冻附近。

  很快,果冻摊位一片慌乱。“孩子吃果冻噎住了”,闻讯后,李先生赶紧跑去,“此时孩子的头摇成一团”,手忙脚乱的李先生赶紧把孩子的头倒载过来,“下意识的反应,希望能让孩子吐出来。”

  该动作并未奏效,李先生随后将孩子送到距离超市200米左右的柏乡县医院。“其实我知道,在送孩子途中,孩子的头已经耷拉了下来。”果然,经过医院紧急抢救,两岁的卓卓最终离开的爱她的爸爸妈妈。

  从事发到医院陪护,按照李先生的叙述,“给孩子果冻吃的服务员的亲戚陆续赶来,他们希望我们忍住悲伤,赶快做好善后处理,加紧协商解决。”在当日,李先生曾两次给服务员打电话,“确认了果冻的品牌和型号,为以后打官司留下证据。”感觉有人出面主动协调后,李先生很快将女儿安顿。

  但在随后的维权中,服务员、服务员家属以及超市对次均消极处理。“多次找到他们,可没人在出来承担责任。”李先生认为,好心给孩子果冻的服务员,还有生产果冻的厂家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了解到,柏乡该起果冻噎死人的悲剧只是冰山一角。之前,陆续发生的儿童被果冻噎住而亡事件令家长们心惊肉跳。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新的果冻生产国家强制标准,并从同年5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开始实施。这一标准规定:杯形凝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或等于6.0厘米。可新标准果冻还在噎死人。

  9日上午,记者在柏乡聚宝隆超市散装果冻柜台找到了“肇事”果冻。该品牌果冻在外包装上倒是有警示文字,“勿一口吞食,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须在监护下食用。”可其本身形体的不规则,让新标准变的模糊不清,记者丈量了一下,虽然该果冻上口直径达到新标准,可下口却达不到。

  为什么果冻容易导致儿童窒息死亡呢?柏乡医院一位儿科医生告诉记者,“果冻因为没有定形,一旦吸进去就在喉部、气管、两侧支气管都布满了,这样影响了气体交换,容易窒息死亡,抢救非常困难。”该医生同时认为,并不是只有直径3.5厘米以下的小果冻可能导致儿童窒息,其实对于5岁以下的孩子来说,直径在3.5厘米以上的果冻同样很危险。对于果冻新标准中要求小果冻的直径不小于3.5厘米,在采访中几乎所有的医学专家都认为,新标准下的果冻并不能保证儿童的安全。“唯一的办法就是,呼吁小孩不要吃果冻,或者生产果冻的厂家不生产。”

  对于该起悲剧,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郭彦卫律师认为,在此次事件中,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按产品缺陷引起的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特殊侵权关系起诉果冻的生产厂家,要求厂方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依据一般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关系要求售货员和超市承担责任,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认定售货员有过失那么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其作为超市的职工,她的责任由超市承担。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标准还是不能阻止悲剧的发生,问题到底出在哪?首先,在制定标准时,我们要充分考虑儿童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特点,既然现在的尺寸仍然有问题,那么我们有必要检讨一下制定标准的办法本身是否忽略了一些重要问题。另外,有了标准这个防火墙,还要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果冻的问题也许根本就不只是一个尺寸大小的问题,国外有些果冻入口即化,即使卡在喉咙里也不会有生命危险,而我们的果冻大量使用海藻胶原料,这种东西又滑溜又不能融化,这样的东西无论尺寸大小,一旦堵住小孩喉咙,就很难取出,导致死亡的概率在90%以上,或许改变果冻的配方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果冻尺寸大小不是问题,如果没有能够防堵安全漏洞的食品安全制度,果冻做成馒头那样大也许还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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