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动态 >
上访女遭强奸案不公开审理
www.110.com 2010-07-10 09:16

  本报讯昨日上午,安徽籍上访女子李蕊蕊在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在丰台法院不公开审理。检方以涉嫌强奸罪,对26岁的嫌疑人徐建提起公诉。同时,李蕊蕊提起民事索赔,要求嫌疑人赔偿包括医疗、误工、心理治疗及精神损害等多项费用,共计10.5万余元。此外检方出具的鉴定显示,李蕊蕊患有精神疾患,自我防卫能力低。

  案发时屋内多人住宿

  因案件涉及性犯罪和个人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昨天上午的庭审,持续了约1个半小时。李蕊蕊在其母亲、伯父等家属陪同下参加了庭审。

  丰台区检察院起诉书称,今年8月4日凌晨2时许,河南省桐柏县人徐建,在河南省桐柏县驻京信访工作联络处租用的丰台区聚源宾馆的房间内,强行与李蕊蕊发生性关系,案发时,该房间内有多名人员住宿。徐建的行为涉嫌强奸罪。

  当庭,检方出具了北京市公安局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中心的鉴定,鉴定称,李蕊蕊被诊断为“边缘智力”和“精神分裂症”,被实施违法行为时,自我防卫能力减低。

  家属或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受害人李蕊蕊在民事起诉书中称,自己8月3日上访抵京后,即被接访人员带到聚源宾馆旁边的小灰楼里入住。在次日凌晨,即遭“宾馆看守”徐建强奸,在其他访民的陪伴下,于事发当天上午到洋桥派出所报案。

  李蕊蕊称,强奸给她身体和心理均带来创伤,造成的疾患经多次就医仍未痊愈。在李蕊蕊提出的索赔中,精神康复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各占5万元。

  李蕊蕊的委托律师张荆介绍,庭审时,徐建的辩护律师在刑事部分为其作了罪轻辩护,但未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发表意见。

  李蕊蕊家属庭后表示,他们会考虑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 (本文来源:云南信息报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