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动态 >
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
www.110.com 2010-07-10 09:17

  综合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开始第三次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精神也被写入了草案。考虑到目前案件情况千差万别且实践经验不足,草案并未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此前二审的修正案草案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应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一些委员和代表提出,二次审议稿的规定较原则,随意性大,操作性差,法官的自由裁量与当事人的请求之间存在扯皮空间,建议对精神损害赔偿予以细化规定,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计算标准。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部门和法律专家反复研究认为,考虑到国家赔偿案件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生命健康以及财产等权利,案件情况千差万别,非常复杂,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在实践经验不足的情况下,不宜在法律中作出具体规定,可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