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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限令高消费遇冷 “非常6+1”出台应对(图)
www.110.com 2010-07-10 09:17

“非常6+1”的意外收获。
“非常6+1”的意外收获。

    核心提示

  “财产申报、委托调查、专门查询、媒体曝光、有奖举报、限制高消费”,同时对“老赖”加大罚款金额并予以司法拘留乃至追究刑责。这是10月6日媒体报道的襄城法院开始把限令作为执行方法之一。早在6年前,川沪两家法院就率先向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后因可操作性不强等原因遇到尴尬。6年后,襄城法院的类似做法是简单地走老路还是有所创新?会不会照样遇冷?10月8日起记者展开了调查 相对于央视娱乐版“非常6+1”,被襄城法院执行人员称为严肃版“非常6+1”的执行机制,是仰仗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下称民诉法)设计的,其中就包括“限制高消费令”。这一4月份开始尝试的机制“收效明显”,但,即便是设计者也坦承,一些措施的可操作性,仍有待检验和完善。

  法院群发10万短信求举报

  4月25日这天,许昌市襄城县10余万手机用户相继收到了一条内容一致,却不同寻常的短信:

  “襄城县法院为加大执行力度,特公布举报电话……举报范围:涉案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短信还提供了个别案件简要情况,并正告逃避执行者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受重罚和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0多岁的黎兵道(化名)也收到了这条短信。他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的申请人。几年前,他成了一起车祸的受害者,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虽然肇事司机段常山(化名)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但7万多元民事赔偿却没按期履行。段常山已经刑满释放,但就是找不到他人在哪里。看罢短信,黎兵道心里一动:不知道有没有人会发现段常山并举报。

  黎兵道收到短信的时候,段常山并没有收到,他被释放后住在郑州,并和家人一起做着小生意。他此时也并没料到,自己日后被人发现并被举报。

  这之前,襄城县法院首次通过当地移动通讯公司群发了举报短信,全县6镇10乡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综治单位工作人员、村干部在内的10余万手机用户收到了短信。

  4月份,法院接到另一起车祸案的被执行人万某在周口市郊区开一商店的线索,连夜采取行动,使万某主动履行了全部案件款并支付了罚款。

  “通过群众举报,找到执行案的证据、线索36起,执结案件28件。”襄城县法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冀超良说,“但遗憾的是,虽然我们设置了举报奖却无人认领。看来,群众还是有顾虑。”

  举报奖励办法是4月份制定的。依据举报,使被转移、隐匿的财产得以执行的,按照实际执行财产价值1%~10%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各案情况决定,奖金由被执行人承担或通过执行专项基金予以解决。

  有奖举报是严肃版“非常6+1”执行机制的执行方法之一。

  别样“非常6+1”试治“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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